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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1〕9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0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形成合力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残联、市科协、市关工委。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明确。

  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相关工作划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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