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0〕17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7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中山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精神,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8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到202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8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机装备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应小农户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装备以及适应特色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装备。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和用户、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农机科研成果产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化协作、专业化生产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传统制造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全产业链协同机制,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竞争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推动构建现代农机装备标准体系,聚焦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发展方向,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率。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大力推动农机装备产品自愿性认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提高农机综合质量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四)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及马铃薯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各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探索适合中山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负责)

  (五)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农作物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协同联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

  (六)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围绕我市果菜花卉、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开展高性能、有特色的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其他适用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中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七)推动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加强农机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信息技术产业的优势,引导企业开展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农机作业监测等方面的研究,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八)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强化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等活动,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五、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九)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探索选择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市农业农村局、中山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十)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农机维修中心。继续落实有关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通行费。(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一)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内容,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下田坡道、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负责)

  (十二)完善农机发展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按规划建设农作物育秧育苗、烘干中心等生产设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落实免费农机监理政策。将农机装备应急救灾复产能力建设纳入全市农业救灾应急体系中,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设农机救灾复产储备力量。(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七、切实加强农机人才培养

  (十三)注重培养农机人才。加大对农机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机管理、监理、推广等方面人员综合能力。把培养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畴,培养农机生产使用一线“土专家”。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市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八、保障措施

  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镇街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市镇二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保障责任,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经费保障,支持开展农机作业补助,把农机推广、培训和主体培育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