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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行。

  一、压实责任,强化综合保障

  全面落实“谁发证、谁监管”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谁派出、谁负责”的部门监管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签约、谁负责”的企业主体和从业者责任。强化机构队伍和人员管理培训,强化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强化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综合保障。

  二、加强联动,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环环相扣,紧密合作。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抓好养殖、屠宰环节进出“两关”,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定位跟踪动态监管,加大市场准入把关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到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目标。

  三、优化升级,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屠宰产能布局,整合屠宰行业资源,鼓励推行“集中屠宰、分销配送”的模式,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发展采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开展屠宰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建立冷链配送体系,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机制,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生猪养殖场和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督促生猪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落实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人员、车辆、栏舍的防疫管理和消毒灭原,以及口蹄疫、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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