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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8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8



  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目前已经进入规模发展和内涵发展并进阶段。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不匹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低;专业布局与产业布局不匹配,产业支撑乏力;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不匹配,技能人才供给质量不高;硬件设施的学生容量与学生入学需求严重不匹配,技能人才供给规模受限等等。优化资源配置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进入新阶段的主要发展方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精神,优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现提出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针对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四个不匹配”的突出问题,以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和调整为主要路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六大工程,调整学校空间布局、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推进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开展匠师培养、推进校企合作、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中等职业学校的空间布局与组团式发展对接、专业设置与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对接、职业教育质量和规模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对接,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达到如下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从目前的10所调整为6所,各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6000人左右,学校办学条件高于国家设置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专业覆盖我市大多数主导和优势产业,建成20个以上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

  ——每所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硬件条件基本达到《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暂行)的要求。学校宿位和餐位的满足率达到70%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五年贯通培养招生、3+证书和“3+2”分段培养招生等途径升入高职(本科)的比例超过35%,全市中职毕业生和高职毕业生的比例更能体现产业升级要求。

  ——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70%,建设3个以上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明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居全省前列,成为广东省职业教育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的示范性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技能人才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规划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化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布局、专业建设等工作中的统筹作用。

  (二)深化改革,协同推进。深化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编制、发展改革、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步调一致,协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三)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根据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接受能力,稳步推进改革的开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程序和行为,妥善处理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程,精准服务组团式发展。

  1.学校布局调整。整合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将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由10所调整到6所,推动中职学校围绕区域产业进行专门化建设、特色化发展。保留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将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并入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保留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将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将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中山市东凤镇理工学校合并,更名为“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将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与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合并,更名为“中山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将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与中山市南朗理工学校合并,更名为“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学校合并后实行“一校两区”办学,在新校名后加所在镇区的名称,作为校区的冠名,其中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南朗校区加挂“中山市李东海理工学校”的牌子。(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相关镇区)

  2.界定学校服务的区域和产业领域。根据我市组团式发展方案,界定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的区域和产业领域,推进学校错位发展。中山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面积大、硬件条件较好、生源质量高,定位为全市综合性的职业学校,为全市重大的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其中中山中等专业学校服务于创新服务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科技中介、家庭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和信息技术、精密制造、游戏游艺、新能源、新材料;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服务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业等产业。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主要服务中心组团的服装、家居、汽配(修)、汽车销售等产业;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服务西北部组团的五金、创意灯饰、智能家电和先进制造等产业;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主要服务东部组团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山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服务南部组团(包括全市其它区域)的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中山技师学院(北校区)主要服务东北组团先进制造业,争取在东北部组团建设1所中等职业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组团管委会)

  3.组建组团职教共同体。每所中职学校依托服务的产业组团,参与组建由组团管委会、产业园、行业企业和学校参加的职教共同体。职教共同体实行理事会制度,负责牵头制定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统筹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校企合作规划;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引导学生到组团内的企业就业。(牵头单位:各组团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镇区)

  (二)实施专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工程,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

  1.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市、校分级负责机制。市级负责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发展评估、专业预警及调控、专业发展政策等,强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市级统筹。各中等职业学校是专业建设的主体,按照贴近产业、贴近市场、贴近职业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和调整专业。(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调整专业布局和结构。按照“围绕产业链建设专业群”的总思路,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人才需求和岗位设置,规划并建设对应的专业群,争取5年内开足开齐产业需求的专业群。对学校现有的专业进行分类管理,将现有的专业划分为急需类、改造类、限制类三类。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迫切需求的专业为急需类专业,通过招生、资金和政策倾斜,支持学校建设好急需类专业;与我市传统产业相关专业为改造类专业,鼓励学校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现代共用技术提升专业层次;引导学校以现有的急需类专业和改造类专业为核心,通过“增设、改造、整合”的途径来建设专业群。连续3年招生人数少于50人的或已经有3个以上学校已开设的专业属于限制类专业,要按照“留强汰弱”的原则,整合、优化专业资源。

  要强化专业群在学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到2022年,各学校有专业群2个以上,专业群的招生数要达到学校总招生数的30%以上;到2024年,各学校原则上主要以专业群招生和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开展专业(群)动态评估和督导。每3年开展一次专业(群)动态评估,根据不同得分授予绿牌、黄牌和红牌。限制黄牌专业(群)招生规模,红牌专业(群)将被撤销(并)。专业(群)的评估结果列入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考核指标,与学校干部提拔任用和资金分配挂钩。(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扩容工程,提高职业教育的技能人才供给规模。

  1.薄弱学校改造和扩容。我市将于2023年迎来高中阶段入学高峰。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建设规划,列出基础建设项目清单和经费预算。市相关部门按照“分清主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学校校舍、饭堂和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增加学校优质学位供给,稳步扩大招生规模。到2024年,每所学校基本达到《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暂行)相关硬件条件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校园网络升级改造和宽带网络接入,提高多媒体教室比例,推广实训室实时录播系统,建设智慧校园。(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建设组团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个职教共同体都要在组团产业园内,建设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基地采用“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建设和管理,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学校和产业园区等多元主体投资建设和运营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基地承担学校学生实训、产业园企业员工培训、产业园技术研发和产品检测、产业园各类技能比武和技能证书考试。基地采用国际先进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具备国际水准工匠人才的培训能力。基地要建设成组团管委会的重要抓手、产业园的公共平台、学校对外的窗口、企业员工之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组团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相关镇区)

  (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提高职业教育的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中职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以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服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探索认证产教融合型企业,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一定的投资额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狠抓《中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根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国家、省出台的新政策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2增强中职学校社会服务能力。鼓励职业学校将教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等社会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社会服务收入。职业学校所办企业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社会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所得合法收入经批准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其中突破调控水平部分以备案方式单列核增。允许学校教师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自主支配横向经费,参与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并依法取得报酬。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探索1+X证书制度。鼓励中职学校依托组团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展职业培训。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组团管委会)

  3推广现代学徒制。继续推广“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的现代学徒制。建设好“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在7个试点学校和专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要总结试点经验,推进现代学徒制的本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全国现代学徒制推广提供中山方案。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除继续对学徒制试点企业给予奖补外,允许企业经过核实的学徒培养经费在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扣除。(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

  (五)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工程,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1继续推行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落实好《中山市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继续扩大“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招生培养,原则上市属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招生主要面向市属中职学校和技师学院。在中职学校试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毕业和升学依据。推进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参与组建职业教育联盟。联盟内的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同编制专业标准和培养方案、共同培养师资。发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扩大高职办学规模。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关于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相关精神,探索在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师学院设立高职专业学院(高职部),开展大专层次技能人才培养的试点,政府给予高职专业学院相应的经费和政策支持。探索在中职学校建设实体化的高职专业学院校区。制定中山市高职专业学院建设方案,规范高职专业学院人才培养过程,确保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匠师培养工程,夯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

  1管理队伍培养。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管理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行教育家治校。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原则上须由具有较丰富职业教育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在中职学校设立企业家副校长(兼职)。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使用在省级以上教师(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指导教师)、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各类名师和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在中等职业学校形成见贤思齐、求贤若渴的良好氛围。按照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在中层干部中培养一批校级领导后备干部。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国际化视野,适时选送中等职业学校中层以上优秀干部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等进行专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师资队伍培养。改革教师招聘和评聘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符合职业学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分配适当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逐步减少从应届毕业生招聘的数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探索通过先面试后笔试、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收高素质教师。建立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目录,纳入目录范围且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的高技能人才按市有关政策实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设置“岐江匠师”岗位,从全国招聘学科带头人,探索“岐江匠师”年薪制。选派各专业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轮训。在企业建设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教育工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优配强中等职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解决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单位:市教育工委)

  (二)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市教育体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分工负责,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六大工程。市政府授权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对上述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三)加强资金保障。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根据中职学校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生均公用经费,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的重点项目和发展。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筹资渠道。研究民办职业(技工)学校的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优化改革环境。学校和专业布局的调整是重要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面广、改革环境复杂。要把“稳中求进、平稳过渡”作为这次改革的总要求。市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市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时要寻求最大公约数,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要广泛宣传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优秀企业家、优秀校友的突出成就,激发职业学校师生的自豪感,调动他们投身改革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图解: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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