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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7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2〕81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坚实气象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标准,努力提高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以一流的工作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打造具有“广东风格、中山品质”的气象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善治为首要任务,大力发展惠民气象。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部门的联动效应,发动全社会协同参与气象灾害预防与应对。
  (三)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为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进并重、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兼顾,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协调发展。
  (四)坚持“需求引领、改革创新”。以需求为驱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气象现代化工作科学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按照“广东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到2015年,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高效有序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满足社会基本需求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支撑气象事业发展的科技和人才保障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为市民提供高效优质的城市气象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确保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实现气象现代化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提升气象综合监测能力、气象精细化预报服务能力、气象信息传播效率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能力,加大气象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认知度。到2016年,参照《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2012-2015)》,我市实现气象全面现代化。
  (二)加快气象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及省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中山市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发布中心建设,根据国家与省、市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具体建设方案,力争2015年前基本完成,尽早完善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城市气候监测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三)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按照省、市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要求,参考先进城市做法,推动成立中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加快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建设。构建“多渠道、多手段、快捷畅通”的气象预警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市、镇区、社区(村)互相衔接、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各电信营运商要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全网、免费、快速发布。广电部门要协助加快推进应急气象频道落地工作,实现24小时不间断播放我市气象预报预警节目和应急信息。
  (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联动联防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强化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努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综合效益。2015年前,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全部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有效衔接,缩短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响应时间。各镇区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规定,加强气象防灾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镇区三防或应急工作分管领导为本镇区气象防灾责任人,社区(村)负责人为本社区(村)气象防灾责任人;各镇区和社区(村)结合实际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和灾情报告等工作。
  (五)提升精细化专业化气象服务水平。一要加强精细化监测,加密自动气象站点布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设自动雨量计,在沿海地区加装专业探测潮汐、能见度等设备,在北部和南部中心镇区分别筹建标准省级气象自动观测站。二要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精细化预报服务能力,着重开展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精细化预报服务。三要大力发展专业气象服务,加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重大工程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气象科技服务,开发针对农业、林业、交通、水务、电力、旅游、教育和建设等行业的精细化气象服务系统,提高专业气象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气象服务体系与人才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现代化建设需求,健全气象服务体系,使气象服务的人员数量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深化气象部门的公务员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健全气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拓宽气象人才引进渠道。
  (二)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一是加快推进中山市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发布中心项目一期建设,有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按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市气象局要尽快调整建设方案,抓紧完成上山道路及综合气象观测基地的勘探、设计和建设工作,适时申请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二是市气象局要协同东区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启动中山市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发布中心项目二期用地中限制性建设用地的转换工作。三是尽快筹划成立中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四是由市气象局在北部和南部中心镇区分别筹备建设标准省级气象自动观测站。
  (三)强化工作督促落实。市气象局要认真跟踪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评估与气象现代化指标的差距,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促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