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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工作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07 分享:


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

  为解决规划报建总平面图存在多版总图并存、整体总图与分期总图不一致、查图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规划报建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在同一时点仅允许存在一张有效的整体规划报建总平面图,核发新总图时须作废原总图。

  二、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因此,分期总图应与整体总图一致;分期总图调整时须同时调整整体总图,核发新整体总图并作废原整体总图。

  三、在综合业务平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业务时,对“本次依据总平面图编号”“是否有总平面图作废”“作废总平面图编号”等字段,应仔细核对、据实填写,以便规划报建业务关联、追溯。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