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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17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1日至29日,市委机动巡察第二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2025年9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动全局上下真改实改,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业务整改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党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措施,定期下沉督导;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逐条逐项梳理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举措、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专项整改、深层次问题建章立制,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稳步推进落实;对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完善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抓、有结果,坚决杜绝整改流于形式。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管理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制度+流程+标准”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优化第三方服务采购审批、合同履约监管、资金支付审核等工作流程,健全“事前审查、事中巡查、事后评估”全链条管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围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第三方服务监管实务等内容,组织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 系统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1)全面系统开展理论学习。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系统学习。局党组领学促学,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究,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等3个方面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精神。

  2. 对采购项目严格审核把关,进行项目整合。

  (2)科学整合档案管理类辅助项目,精准测算成本。

  一是全面准确统计,精准测算工作量。组织有关部门对档案管理类辅助项目开展数据统计测算,提供统计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管。统筹对档案管理类辅助项目的业务环节和服务内容进行梳理,并对采购的必要性进行说明,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确定采购规模。

  三是整合项目服务内容,压减财政支出。在充分掌握采购项目对应的业务流程、服务内容、人员需求数量的基础上,优化调整采购服务项目。

  (3)科学配置人力资源。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对涉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的项目逐一进行梳理,科学安排采购服务内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二是印发《关于对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自查的通知》,组织全面排查编外人员承担主体业务工作的情况,经排查无相关情况。

  三是组织相关科室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要求科室工作人员重新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自觉落实整改。

  (4)有效整合自建系统,优化内部信息建设。

  一是印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核流程,严格立项审核标准。

  二是成立局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专班,负责对局信息化项目立项进行预审,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复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是建立全局信息化系统资源台账,为系统运维预算测算提供依据。建立《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化系统资源台账》,定期进行全面核查与更新,动态、及时掌握全局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

  3. 严格管控成本,节省财政资金。

  (5)严格管控成本,节省财政资金。

  一是印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在采购实施前必须进行市场行情分析、历史价格比对等成本论证。

  二是对造林苗木采购项目进行成本控制。在苗木采购中,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负责中山辖区内苗木出圃前的存放管养,减少财政资金的支出。

  (二)做好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预算编制和论证等前期工作

  4. 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对采购依据做好审核把关。

  (6)持续健全采购相关制度建设。

  一是组织全面排查采购文件依据情况。2026年预算编制环节要求将项目开展依据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材料,针对申报预算的非日常运转类采购项目,逐一梳理项目绩效、依据文件期限等情况。

  二是调整优化项目,压减财政支出。在充分掌握采购项目对应的业务流程、服务内容、人员需求数量的基础上,优化调整采购服务项目的内容、人员数量和工作经费,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是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落实局党组集体决策要求,对新立项的项目进行必要性论证。

  5.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在预算内实施采购。

  (7)加强项目启动审核。

  一是加强对项目必要性审核。将审核重心从“经费压减多少”转换到“该不该、急不急”上来,把好“做与不做”入口关。从源头上严格立项管理,对各类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绩效不佳的,进行扣减、调整,直至取消预算资金安排。

  二是围绕“科学论证、有效整合、规范程序、强化履约、健全机制、接受监督”的原则,修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先有预算后办理采购”的强制性条款,从制度层面筑牢防火墙。

  6. 清晰定位第三方辅助职责。

  (8)制度化定位第三方职责。

  一是印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市级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市级质量检查工作领导组和质检组,由我局26名工作人员组成质检组负责质量检查工作。

  二是组织全面排查“将第三方间接辅助变成直接决策”的情况,经排查无相关情况。

  (9)严格监理采购和项目验收。

  一是对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要求除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必须采购监理的项目外,今后不再购买监理服务。同时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外包项目供应商监管,针对安全生产和数据保密要求,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检和督导工作。

  三是加强规划验线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自行开展的验线业务在技术培训、系统调整、沟通机制等方面作出安排和规定,保证验线工作质效,持续加强验线监督管理。

  (10)切实执行好招投标工作流程和供应商准入标准,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材料制作、中介方选取、公告公示等环节,做好项目选取供应商的准入工作。

  二是针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采购,加强供应商参与条件的符合性审查,从多角度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筛查,严格把关供应商名单,禁止存在相关不良行为或不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我局项目投标,保障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7. 高质量落实主责主业。

  (11)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压实岗位工作责任,切实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采购第三方服务要求。对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自查,专项排查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施范围,经查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况。在后续项目招投标中,认真研究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完善项目工作要求,列明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

  二是出台林地复绿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涉林违法复绿验收闭环机制,确保“种得好、长得活、守得住”。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验收标准刚性执行。

  三是强化执法线索的管理。出台执法线索移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部门间线索的移送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形成工作闭环。根据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执法职责分工,规范科室在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工作效能。

  (12)强化责任意识和内部管理,制度化明晰岗位职责,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一是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设置了财务岗位人员工作责任,从制度上明晰各工作岗位人员职责和任务,杜绝懒政怠政,防微杜渐。

  二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财务内部事务开展自查,经自查,局及下属单位财务报表编报及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不存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情况。

  三是深入下属单位及分局开展业务检查,调研基层财务工作情况,围绕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关键环节,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下属单位及分局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范风险。

  四是召开全系统财务人员工作会议,邀请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到我局开展培训,针对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13)厘清政府职能边界,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服务项目实施范围。

  举一反三对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排查购买第三方服务实施范围,经查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况。对新开展的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标准,清晰界定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实施范围。

  (三)招标采购第三方服务合法合规,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遵循规范性要求

  8. 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人员工作效能。

  (14)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对第三方人员保密管理,在服务合同中明确保密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密措施。

  二是严控第三方人员系统权限,加强对第三方人员的保密监管,对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总体保密工作到位,“多规合一”平台专网专用,严格落实保密工作。

  三是开展保密培训,筑牢保密安全防线。加强学习《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组织服务单位学习保密相关文件。

  (15)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第三方服务人员辅助执法工作定位。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严明执法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人员辅助执法的监督管理,明确核心职责,强化辅助执法角色定位,建立第三方服务人员辅助执法的岗前培训及常态化学习机制,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是加强日常执法流程业务管理。制作《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台账》,要求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时做好巡查登记台账,规范巡查记录,严格线索管理,落实线索处置闭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提升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效能。

  9.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做好流程管控。

  (16)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一是规范供应商资格与评审管理。严格采购准入,加强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管理,引入评分标准全过程监督环节,严禁设置具有排他性、歧视性或不合理限制的条款,构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采购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权利。

  二是强化前期成本论证。明确要求采购部门在实施采购前必须开展成本论证,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健全履约验收机制。明确采购主体部门在履约完成后应出具正式验收报告,并载明验收结论。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的流程和标准,确保验收工作的独立性与完整性。

  四是深化制度学习。组织有关科室采购经办人员,重新学习《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采购经办人员的规矩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确保采购工作严格遵循我局项目管理要求。通过《内部采购流程图》上墙、设置科室采购监督指导岗位等多种措施,确保采购工作严格遵循局采购制度。

  (17)严格按照要求应招标尽招标。

  一是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专项排查,排查覆盖所有科室、分局及下属单位,重点排查2021年以来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已按政府采购程序,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公开了相关信息。

  二是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平台交易与全流程公开。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必须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进行交易,并依法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合同等全流程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项目的知晓率和竞争性。

  (18)在数据辅助处理、调查监测和窗口咨询项目中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履约合同。

  一是在公开招标的采购合同中,明确按服务内容、约定数量、质量和周期交付工作成果。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供应商签订采购的项目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公开。

  二是对采购项目的业务工作量进行统计,做好需求的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三是严格履行合同验收,每月项目验收经部门与供应商双方确认出具《项目验收绩效指标情况表》和《项目验收情况表》,工作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才予以验收,切实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验收程序。

  10. 严格落实招投标要求。

  (19)统筹全局物业服务项目,从管理端优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将局内各部门物业服务需求整合为单一采购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确立“局本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支付”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立项前置审核机制,对于条件成熟的物业项目,按照“应合尽合”原则,统一整合进行集中采购与管理,以优化管理促进物业项目服务水平提升。

  三是举一反三,强化采购全过程管控。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强化财务与内审部门的前置把关作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链条管控体系,系统梳理相关项目并进行规范整改,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四)做好第三方服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遵循购买第三方服务效益性要求

  11. 严密排查合同审核和风险防控漏洞,及时对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对合同履约的跟踪监督。

  (20)设定工作目标,推动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化。

  一是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财务知识培训会议,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不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风险识别能力。

  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合同文本的修订与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合同中的权责划分、履约要求、争议解决等关键内容进行逐项把关,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按合同要求对服务项目第三方驻点人员的日常签到、人员驻点等进行监督,督促第三方建立服务工作规范,健全项目内部工作制度,明确驻点人员的工作内容、要求、评价等具体工作。

  (21)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细化执行标准,对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开展评价,为后续项目采购提供决策依据。

  一是组织全面排查绩效评价、项目事中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项目超过合同约定日期未完成或长期未完工,但绩效评价为“好”、“优”等档次项目延续至今的情况,经排查均无相关情况。

  二是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年度中期组织对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异常的项目及时预警、督促纠偏,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机制,落实绩效复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是将规划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项目合同履约条款相关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组织履约验收,由项目负责部门出具验收书,并在验收书中分档次明确每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如明确划分“好”“中”“差”等档次。进一步完善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已要求新的请款申请填写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表,在请款阶段严格审核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2)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未按合同约定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一是科学设定规划类编制项目合同服务期限,提升计划合理性。结合工作的复杂程度及不可预计因素,科学测算服务时间,合理设定合同期限。规划类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是强化履约规划类编制项目跟踪监管,实行动态过程控制建立项目台账,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及履约情况。如遇不可抗力、需协调未事先预见的重大事项等客观特殊情况,及时与服务单位协商延长工期并签订补充协议。

  (23)加强购买服务项目履约质量监管。

  一是进一步细化设置合同履约事项条款,明确工作内容的量化指标和质量标准。

  二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要求,结合分期付款强化评价考核,确保项目实施达标、质量达标。

  三是从严做好采购项目验收结算,项目验收时均需按质按量形成完备的约定成果,核对合同约定的产出资料,确保全部完成任务方可落实结算。

  (24)规范资金款项拨付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节点拨付款项,细化操作流程,强化风险管控。

  一是对正在进行及以后采购的项目明确“先验收后付款”红线,严格执行验收标准与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流程审核,确保各环节有迹可循、合规有序。

  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局有关采购项目管理文件和要求,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强化合同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

  (25)加强对购买数据质检第三方服务项目工作成果的有效利用。

  一是修订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利用好项目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服务成果转化与落地应用,做好数据归集、分析提炼与经验推广,将第三方购买服务工作成果发现的共性问题转化成培训要点,加大行业培训力度,有效提高行业单位工作成果质量。真正实现“服务出实效、实效促提升”。

  (五)严守关键环节廉洁纪律

  12.在预算阶段合理编制项目规模,规范项目验收及驻点人员管理。

  (26)规范项目实施监管及驻点人员管理,强化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人员保障。

  一是加强采购项目监管,对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勤工作,对驻点人员开展每日考勤,至项目服务期结束。

  二是进一步核查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落实好驻点人员,保障好相关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相关政策培训。切实提升采购科室的依法办事能力,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内部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关于项目实施人员管理的条款,采购部门对项目实施人员的职责划分、行为规范有了更清晰认识,为今后开展采购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进一步增强采购部门对项目实施人员的管理意识,有助于提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

  13. 从严把关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流程公平、公正、公开。

  (27)多措并举规范规划类项目供应商采购工作。

  一是新采购规划类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开展。需新开展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及程序进行采购,在签订项目合同后,再正式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有关工作要求,规划类项目前期立项申报、基础材料收集等工作均由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

  三是合理确定新采购规划类项目合同时间节点。合理评估项目编制完成需要的时间,合同签订时制定合理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工作。

  (28)规范项目招标流程及标准设置。

  一是严格设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均衡设定各评分事项分值,确保评分细则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充分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切实提升采购质效与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采购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机制的通知》等规定,在开展采购前,重点监督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条件设置、评分标准(含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提出监督意见。

  三是修订《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主体部门应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客观、公正、科学设定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或评分标准。严禁设置排他性限制条件,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不合理条款排除潜在供应商。并对相关情况组织全面排查,经排查无相关情况。

  14. 持续跟踪过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29)着力完成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一是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数据辅助处理、调查监测和窗口咨询项目中,我局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均未再出现相关不规范表述,同时我局严格参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采购服务工作,预算审核无相关问题,并按照预算继续开展该采购项目。

  二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15. 切实强化对第三方服务人员廉洁纪律监管。

  (30)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加强日常业务排查,杜绝第三方滥用职权问题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现对不动产登记对外查询人员的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全覆盖。截至2026年3月,日常监督抽查62次,核查系统日志记录42355条;专项抽查8次,核查系统日志记录7142条。

  三是推行“收查分离、双人监督”模式,形成“窗口A受理初审、窗口B复核查询打印、窗口A交付”三段式流程,截至2026年3月,通过该模式完成大宗查档业务81505宗;建立日志异常操作预警机制,对连续批量查询、重复打印、仅查询未打印等高频操作设定阈值,对超出阈值的情况进行人工检查核实。

  四是组织签订廉政承诺。组织全体不动产登记在岗人员(含在编、第三方服务人员)签订《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承诺书》,在与第三方服务中标公司签署的合同中明确保密要求及公司对派驻人员的管理责任,在派驻与离职时分别签订《保密协议书》《离职承诺书》,筑牢廉洁底线。

  五是梳理人员权限,明确权限范围。优化系统管理模块,完善日志导出功能,新增索引条件和统计字段,2025年1-10月梳理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权限,新增、调整或删除权限超700人次。建立不动产登记分级分岗系统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现权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

  六是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人员廉洁纪律监管。2025年7月5日,组织编外人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我市编外人员警示教育片,通报我市编外人员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强化纪法震慑,教育引导全体编外人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三、下一步计划

  (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同研究、同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果是否巩固、问题是否反弹,坚决防止“一阵风”整改。

  (三)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细化执行流程,明确操作标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刚性运行。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动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提质增效,为全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5月1日(共计15日)。联系电话:0760- 8881023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兴中道2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3;电子邮箱:zssgtzyj@163.com。)

  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