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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南头镇、民众镇)》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21 分享: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同时保障中山市南头镇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南头镇、民众镇)》(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随着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中山市现行规划”),用地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该用地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管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根据《方案》,调入地块共10个,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将军村和穗西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484公顷(含耕地0.7905公顷,其他农用地0.3579公顷)、建设用地10.3525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共2个,位于中山市民众镇锦标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5009公顷,其中耕地8.9711公顷、其他农用地2.5298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时间:2021年5月15日

  六、批准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11号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民众镇人民政府,南头镇民安村、将军村和穗西村,民众镇锦标村张贴公告。

  附件:1.中山市南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南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3.中山市民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4.中山市民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01南头调整前.jpg
附件下载: 02南头调整后.jpg
附件下载: 03民众调整前.jpg
附件下载: 04民众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