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我局网站http://www.zs.gov.cn/zslyj/gkmlpt/annualreport#1083下载电子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内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内容要求,公开一级目录共计16项,公开内容46项。据统计,全年通过局官网公开政务动态256条,公告公示3360条,规划计划271条,财政信息15条,征地公告信息1368条,不动产登记公告9415条,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本年新制作并发布2件)。通过“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0宗,均已全部依法按时给予答复。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的有438宗;不予公开的有279宗,其中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2宗,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54宗,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03宗。不予受理的有43宗。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共15宗,其中结果维持的案件有10宗,结果纠正的案件有0宗,其他结果的案件有4宗,尚未审结的案件有1宗;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共23宗,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案件有16宗,复议后起诉的案件有7宗。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同时,每月对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领导积极参与“周五民生直播室”,与网民、群众充分互动,进行线上交流,线下积极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
(五)加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
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对《中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中山市建设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山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为企业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在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征地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结果为主,公开深度、内容等还需要更深入、全面。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牵涉面广,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更高更新要求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在重点领域公开上下功夫。继续推进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重点领域结果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同时,逐步推进审批过程以及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公开。二是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参加培训班、典型通报、跟踪指导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