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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20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http://www.zs.gov.cn/zslyj/gkmlpt/annualreport#1083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可靠的自然资源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主动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具体包括:政务动态113条,公告公示2361条,规划计划296条,财政信息21条,征地公告信息1882条,不动产登记公告7162条,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本年新制作并发布2件),行政许可事项120项,处理决定8550宗;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93项,处理决定20368宗;行政处罚事项268项,处理决定157宗;行政强制事项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政府集中采购235项,采购金额1.44亿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7宗,均已全部依法按时给予答复。从申请人的类别来看,自然人申请650宗,占总量的70%;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77宗,占总量的30%。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的有615宗;不予公开的有312宗,其中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的有209宗,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有103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全局议事日程和内部绩效管理。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局网站运行管理办法》、“三审制”,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抽查、日常巡查,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我局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规范互联网交流平台管理,正确引导社情舆论,逐步构建经常性、制度化的网上沟通机制。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我局利用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南方号每周五次推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涉及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高效完成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已上线,共开设5个专栏,公开一级事项共计1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

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78

+42

85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1

+62

20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263

+5

157

行政强制

29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5

1.44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0

277

0

0

0

0

9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8

277

0

0

0

0

6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09

0

0

0

0

0

209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3

0

0

0

0

0

1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0

277

0

0

0

0

9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2

0

6

20

20

0

2

6

28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个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范围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给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二是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计划逐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完善,试点领域公开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措施。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我局将按照已制定的标准目录,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解落实,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历史数据,明确公开的具体流程,建立健全公开审查机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通过相应的公开渠道和载体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