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胡超雄于2023年7月报建的项目(业务编号:101212023070005),其报建图纸中关于分割销售及自持的标注存在错误。我局已于2025年5月8日发函要求业主5个工作日内更换图纸,至今未收到修改后的图纸,现拟依职权处理相关图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在小榄镇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并在我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分局联系人电话:梁工22116587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