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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象角村等)》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2 分享:


  为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同时保障沙溪镇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象角村等)》(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随着沙溪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部分项目用地不符合《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结合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我局组织编制《方案》,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

  根据《方案》,调入地块共16个(TR01-TR16),面积4.8173公顷,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圣狮村、云汉村、象角村、涌头村、康乐村、中兴村、濠涌村、龙山村和虎逊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6032公顷、建设用地3.1068公顷、未利用地0.1073公顷。调出地块共4个(TC01-TC04),面积4.8173公顷,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涌头村、虎逊村和濠涌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1324公顷、未利用地0.6849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调整前后,沙溪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3〕37号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圣狮村、云汉村、象角村、涌头村、康乐村、中兴村、濠涌村、龙山村和虎逊村公告栏。

  附件:1.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 01调整前.zip
附件下载: 02调整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