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玉申请办理2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2宗土地分别为:中府国用(2012)第易3104077号(用地面积140㎡,地块一)、中府国用(2013)第易3104991号(用地面积140㎡,地块二)。该2宗土地在《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住宅,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二:用途为住宅,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用途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限高12m,不含三层以上辅助用房限高3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8663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