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金乐花园十二期(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乐大街三路3号)规划设计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十二期沿街商铺布置,基底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总建筑面积均没有发生变化。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均满足总体规划要求;73栋调整平面布局,对应调整立面;因73栋电梯取消,负一层、负二层地下车库相应位置取消电梯设计,停车车位不变。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在该小区售楼部,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刘工13790740447
职能部门联系电话:梁工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