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财资〔2025〕4号)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原东区医院地块报废的电力设备进行公开处置,该批设备处置将以邮箱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处置单位/个人参与投标。为规范本次电力设备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物料:
该批报废电力设备包括高压开关柜、配电柜、变压器各1台及36米电缆,残余价值:29,091.30元。(详见附件1)
二、处置方式:
1、以该批设备残余价值29,091.30元作为底价进行竞价。通过邮箱报价方式确定处置价格,出价最高者中标。
2、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或以上的,由该部分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报价须知:
1、意向报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意向方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至邮箱(zstdcb@163.com)备案。意向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及留联系方式)。意向个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及留联系方式)。
2、踏勘现场(中山五路63号):如有需要,意向单位/个人可踏勘现场,地点(详见附件3),时间:2026年6月8日8:40-11:00。踏勘现场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如擅自进入将依法追究责任。
3、邮箱报价:意向单位/个人需将密封且加盖公章(个人需按手印)的纸质报价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联系邮箱(zstdcb@163.com),邮箱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30。
4、缴款:完成报价后,中标结果将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五天内中标单位/个人凭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通知书缴纳款项,且须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报废电力设备处置。如若中标单位/个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递补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5、报废电力设备处置:中标单位/个人负责设备处置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损坏场地和设施照价赔偿或修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80085;
联系邮箱:zstdcb@163.com;
附件1:《报废电力设备明细》
附件2:《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表》
附件3:踏勘现场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