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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桂康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26 分享:

  建设单位梁桂康向我局申请合并名下两宗相邻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地合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证号及不动产权证号:中府国用(2001)字第020083号、中府国用(2002)字第020969号,权利人:梁桂康,坐落:中山市南头镇滘心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合并后总面积:190.7平方米。该两宗相邻用地均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东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5)》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部分为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地块一:中府国用(2001)字第020083号,用地面积:1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二:中府国用(2002)字第020969号,用地面积:57.4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主要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8、建筑限高:≤100。 

  四、合并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面积:190.7平方米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容积率≤1.5、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1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2698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