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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中山市阜沙镇新建高中学校工程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06 分享: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为保障阜沙镇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中山市阜沙镇新建高中学校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为缓解我市高中学位供需矛盾,优化中山市北部片区的教育资源布局,我局编制了《方案》,落实中山市阜沙镇新建高中学校工程项目及配套道路的建设用地。本项目用于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形。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方案》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城市“四线”;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及教育设施用地,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2种情形,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

  本《方案》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7.0037公顷,用于支持城乡公共服务5.5240公顷、基础设施建设 1.4797公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调整为城镇用地。

  三、使用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5003

  七、公告方式:通过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罗松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