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国用(2014)第易3100102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岚东村“那朗”,用地面积1333.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李炳维,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三乡镇金涌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SX17-B2-02地块中,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建设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该用地为国有协议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1.5 绿地率不少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建筑限高:24米。
二、控规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或35-45%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当建筑密度为35-60%时,≤3层且≤24米;当建筑密度为35-45%时,≤9层且≤50米。
三、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或35-45%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当建筑密度为35-60%时,≤3层且≤24米;当建筑密度为35-45%时,≤9层且≤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