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办理5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5宗土地分别为: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39301号(用地面积2029.50㎡,地块一)、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30885号(用地面积4712.21㎡,地块二)、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29393号(用地面积2259.80㎡,地块三)、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13938号(用地面积737.45㎡,地块四)、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59737号(用地面积14537.69㎡,地块五)。该5宗土地在《中山市三乡镇青龙山片区(2217单元)07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古鹤建材城地块二工改项目)(2023)》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
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
地块三: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
地块四: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建筑限高:50米。
地块五: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建筑限高:50米。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该5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24276.65平方米,与合并前的5宗土地总面积一致;合并后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用房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