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政府:
《中山市三乡镇白石环经济联合社环洲路“工改工”宗地项目(村企合作)“三旧”改造方案》(下称《改造方案》)于2025年11月7日经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村企合作改造的方式,由白石环经联社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公开遴选合作企业作为改造主体。改造用地总面积1.3388公顷(13387.54平方米,折合约20.08亩)。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1.16公顷(11600.40平方米,折合约17.4亩);地块二用地面积0.1787公顷(1787.14平方米,折合约2.68亩)。上述用地完善转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后,依据《中山市三乡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223号),1.3388公顷(13387.54平方米,折合约20.08亩)的规划一类工业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改造主体,并实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有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土地供应、规划管控、产业准入、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建设。
四、三乡镇政府要在本批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供地,在规定期限内与改造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按照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确定期限督促按期开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请办理供地、未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以及未按期实施建设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项目开工时间以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签订的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为准。超过有效期未开工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