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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府国用(2012)第3301189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4 分享:

  中府国用(2012)第3301189号宗地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合胜村十五围,用地面积3003.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梁锦华,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位于《坦洲镇北2、北3、南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C03-18地块中,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建设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该用地为国有协议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1.5  绿地率:无约定  建筑密度:≤30%  建筑层高:3-4米  建筑层数:不大于7层且不小于2层。

  二、控规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6%  建筑限高:60米。

  三、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6%  建筑限高:6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