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广兴(中山)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合并名下三宗相邻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地合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00804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20300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6171号,权利人:广兴(中山)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坐落:中山市黄圃镇广兴路18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合并后总面积:66666.58平方米。该三宗相邻用地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黄圃镇大雁片区(05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024)》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0502-05-11)。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地块一: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00804号,用地面积:4315㎡平方米,用地性质:工业,容积率:1.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二: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20300号,用地面积:56482.3平方米,用地性质:工业,容积率:≤1.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米。
地块三: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6171号,用地面积:5869.3平方米,用地性质:工业,容积率:1.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主要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0502-05-11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配套设施:1.规划移动基站宏站;2.建筑面积不小于40㎡的10kV开关站一个。
四、合并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面积:66666.58平方米
主要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配套设施:1.规划移动基站宏站;2.建筑面积不小于40㎡的10kV开关站一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