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民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分局申请办理迪茵湖花园三期4组团(31栋、32栋、36栋、37栋、39栋、50栋、4#楼梯、5#楼梯及地下车库)项目(地址:中山市三角镇蟠龙村)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将迪茵湖花园三期4组团(31栋、32栋、36栋、37栋、39栋、50栋、4#楼梯、5#楼梯及地下车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编号:091212021080006),拆分为两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迪茵湖花园三期4-1组团(31栋、32栋、36栋、37栋、5#楼梯及地下车库)”、“迪茵湖花园三期4-2组团(39栋、50栋、4#楼梯及地下车库)”两个分区分别重新申请。拆分后,两个组团合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数据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数据保持一致。
二、在规划总平面图及地下车库平面图上增加分区界线标注,不涉及该项目原批准的建筑面积、建筑布局及外立面、绿化面积、车位数量等业主共有部分及专有部分的建设内容调整。
本次规划变更内容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准则,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在迪茵湖花园三期32栋首层大堂位置,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9936299;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