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崖口新村街十五巷7号,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08543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为2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谭容伟。现该单位申请按农房标准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位于《中山市南朗崖口村村庄规划》,为村庄二类居住用地,符合规划用地性质。拟根据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办理规划条件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规划馆 207室,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