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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翡冷翠贸易有限公司“中府国用(2011)第易3102300号”工业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4 分享:

  中府国用(2011)第易3102300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茅湾村沿湾街73号,用地面积64006.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翡冷翠贸易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在《中山市三乡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G9-07-2地块中为G1 公园绿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在《中山市三乡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K3-01-2、K1-02-3、G9-07-3地块中为M1 一类工业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 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