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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田心片区卫生间固液污染物抽排项目竞价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08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拟采购1家供应商承担我中心田心片区卫生间固液污染物抽排项目。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田心片区卫生间固液污染物抽排项目

  二、报价时间

  2026年6月8日- 6月12日

  三、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拟对田心片区3座卫生间化粪池(包括巡护站卫生间1座,园区卫生间2座)的固液污染物(即粪渣、粪水)进行抽取,并运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理机构处理。需抽取、运输固液污染物总量约为1440吨。服务期限为一年或完成1440吨抽取总量为止,以先到者为准。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支付金额按照实际抽取量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报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4.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5.须提供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理机构同意接收处理固液污染物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接收处理机构公章)。

  五、报价须知

  1.本采购项目根据“满足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需对上述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整体报价,不接受部分报价。报价书需列明每吨单价和项目总价,总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价139891.99元。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4.如因供应商报价时填报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报价所要需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及报价信息,确保符合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

  六、报价材料、时限、报价方式等要求

  (一)报价所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处理机构同意接收处理固液污染物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接收处理机构公章);

  4.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

  (二)提交材料时限

  2026年6月8日- 6月12日,如至公告截止时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将延长公告和报价时间5个工作日。

  (三)报价材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将以上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并通过快递方式,在规定报价时间内邮寄到以下指定地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201063、0760-88920450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槎桥树木园科技培训楼

  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2:报价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 

  202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报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