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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市自然资源局大力推动华侨公园建设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1 分享:


  原中山市颐老院坐落于东区桃苑路北侧,于1986年由香港中山侨商会、港澳乡亲、海外侨胞和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捐建,是我市第一家大型园林式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03年并入市社会福利院。2011年,由于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原市颐老院停办。为盘活优质资产,更好展示中山侨文化、讲好侨乡故事,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原市颐老院改建为中山市华侨公园,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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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改造华侨捐建建筑、新建部分现代展馆、更新园林绿化和人工景观,打造一座“侨”文化城市综合公园。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做好对接服务,大力推动华侨公园建设。一是深挖项目历史文化内涵。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原市颐老院历史和建筑,多次到原址现场踏勘,与建设单位共同梳理确定门楼、侨心楼、月华楼、百岁坊、礼英亭、承章亭、得胜肖卿亭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通过侨捐历史遗存保护突显华侨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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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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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楼


  二是注重历史文化展示。根据项目文化底蕴、市民群众情感记忆等,按照“修旧如旧”的要求,参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标准制定保护修缮方案,全程跟踪做好指导服务,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留存历史风貌、展示文化内涵、唤起公众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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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原有结构、工艺、材料进行修缮:原样修复栏杆,保留原有建筑材料并重新安装、刷漆;恢复水刷石外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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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基础加固,采用原有老石板加固牌坊地梁,保留历史记忆,做到修旧如旧。


  三是强化保障、加快进程。将项目方案审查、规划报建等手续纳入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专责跟进落实,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分秒必争推动项目建设。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充分利用省返还我市的“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奖补资金及时支持项目保育活化工程。

  2024年1月28日,修缮一新的华侨公园主园正式对外开放。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指导有关单位把华侨公园部分侨捐建筑申报为历史建筑,形成保护图则,明确后期保护修缮要求,将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