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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山市友好型防鸟设施推广及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05 分享: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规范全省农林渔业领域的防鸟措施,指导科学使用防鸟网,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同时切实保护鸟类、避免意外伤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实施中山市友好型防鸟设施推广及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友好型防鸟设施推广及示范点建设。

  二、采购方式:有野生动物相关专业资质或业绩且价低者得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价截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8

  日17:30时止。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供应商应有开展过野生动物领域相关业绩或资质并提供佐证材料证明。

  (六)本项目对符合资质的供应商采用最低报价的方式选取。供应商报价不可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267056.46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报价文件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电子邮箱最后一次接收到相关供应商报价材料的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吴先生,0760-88221903

  电子邮箱:slfhk205@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各报价单位应认真阅读采购公告和采购需求,按要求切实可行的报价服务材料,严禁材料堆砌,业绩材料提供关键盖章页面。

  (二)报价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及可编辑电子版。

  附件: 1.供应商承诺书及报价书格式

     2.中山市友好型防鸟设施推广及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