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财资〔2025〕4号)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原大信酒店内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该批资产处置将以邮箱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处置单位/个人参与投标。为规范本次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该批处置资产包括酒店办公设备、家具、床具、餐具、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详见附件1资产处置清单),残余价值:146479.92元。本批资产实行总价包干处置,附件清单仅为参考明细,实物数量、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成交总价固定不变,实物数量偏差不调整交易价款,所有清运、清理、处置配套费用均由中选方全额承担。意向方成功报名即视为接受该条件。
二、处置方式
1、以该批资产残余价值146479.92元作为底价进行竞价。通过邮箱报价方式确定处置价格,出价最高者中标。意向单位/个人需将密封且加盖公章(个人需按手印)的《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表》(详见附件2)通过邮箱方式提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于报价结束后公布中标价格。
2、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或以上的,由该部分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报价须知
1、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竞选单位/个人在报名前必须缴纳报名保证金14647.99元(底价146479.92元的10%),否则不能参与报名。
参与竞选的单位若出现放弃已提交的报价、反复修改报价、放弃中选、中选后不履约等不诚信行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没收其保证金。没有出现上述不良行为的参与竞选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公开处置结束后退还其保证金。缴纳报名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138016518010310333
2、邮箱报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已缴纳14647.99元保证金的意向竞选单位/个人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意向单位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及留联系方式)。意向个人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及留联系方式)。
3、查勘现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资料的意向单位/个人可查勘现场,时间、地点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电话通知。
4、邮箱提交报价:查勘现场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意向单位/个人需提交《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表》至邮箱。
5、缴款:完成报价后,中标结果将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个人凭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通知书》缴纳报价款项,且须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如若中标单位/个人放弃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递补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6、固定资产处置:中标单位/个人负责资产处置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损坏酒店场地和设施照价赔偿或修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80085;
报名及报价邮箱:zstdcb@163.com;
附件1:《处置资产清单》
附件2:《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