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双合山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评审,经合规性检查,《报告表》评审程序合理,评审专家组成符合有关规定,《报告表》结论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提出的评审意见,现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6年4月27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18274。
附件:评审意见书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