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拟开展中山市海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海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服务
项目内容:开展中山市海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完成重点隐患调查,调查对象为广东省第一次海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所确定的隐患点,以及2021年至2025年间受损和新建的海堤、渔港等主要承灾体。协助完成调查成果质控、审核、汇交等工作。
调查方式主要采用内外业相结合、多部门融合等方式开展数据更新工作,对重点隐患数据表单进行调查更新,着重摸排沿海地区高风险区/易受灾区域,补充新发现的隐患点,消除已整治的隐患点。
项目要求: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工作参照《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2026年广东省海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方案》等相关技术要求。
完成时限: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数据成果更新和汇交工作。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海岸工程防护隐患工程现场调查表、海防防护工程隐患记录表、渔港隐患现场调查记录表、海岸防护工程隐患空间分布图、渔港隐患空间分布图、海洋灾害隐患空间分布图、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工作报告、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技术报告。
二、报价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4月13日。
三、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测绘类资质。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供应商报价不可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19.89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须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如邮寄则以寄出时间为准),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
(七)项目成果必须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若最终成果不能按期通过部审核,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担本项目的单位负全部责任。
五、评审方式
采购人组织项目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自然资源局116室(纸质报价书和服务方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先生 0760-88320830
电子邮箱:409344567@qq.com(须发送盖章扫描版)
附件: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