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规定,我局补充开展中山市三乡镇工业公司矿泉水采矿权续期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并委托了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凯帅矿业权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四川中顺正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山市三乡镇工业公司矿泉水(2021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9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现将三份《中山市三乡镇工业公司五龙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续期)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如实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2026年4月24日前寄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海矿科。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67891
附件:1.中山市三乡镇工业公司五龙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续期)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及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