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拟采购1家供应商承接我中心田心片区卫生间固液污染物抽排项目。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田心片区卫生间固液污染物抽排项目
二、报价时间
2026年3月19日-3月23日
三、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拟对田心片区3座卫生间(包括巡护站卫生间1座,区内卫生间2座)的固液污染物(即粪渣、粪水)进行抽取,并运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理机构处理。服务期限为一年,实际抽取总量低于预计抽取总量(2928吨)的,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抽取总量进行结算;实际抽取总量高于预计抽取总量(2928吨)的,根据中标总价进行结算。
四、供应商报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5.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五、报价须知
1.本采购项目根据“满足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需对上述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整体报价,不接受部分报价。报价书需列明每吨单价和项目总价,总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价137341.41元。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4.如因供应商报价时填报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报价所要需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及报价信息,确保符合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
六、报价材料、时限、报价方式等要求
(一)报价所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4.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
(二)提交材料时限
2026年3月19日-3月23日。
(三)报价材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将以上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并通过快递方式,在规定报价时间内邮寄到以下指定地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201063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槎桥树木园科技培训楼
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2:报价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