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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已完成首次登记商品住宅项目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10-13 分享:


  金乐花园等10个小区商品住宅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符合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为切实维护广大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已完成首次登记可办理转移登记的商品住宅项目清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清单

序号

坐落

名称

栋号

1

中山市小榄镇同乐大街三路3号

金乐花园

20-21栋、37-38栋

2

中山市南区圣都路1号

清华坊云星苑

12栋

3

中山市石岐街道岐美路10号

观文府

2栋、7栋、14-15栋

4

中山市古镇镇同兴路26号

和光雅苑

3栋、10栋

5

中山市小榄镇北苑路2号

云岄居

1-2栋

6

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53号

金色港湾花园

20-21栋

7

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北路9号

锦绣国际花城观湖居

7-12栋

8

中山市三乡镇沙坦路860号

丽晴花园

1-3栋

9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332号

宝龙世家花园

22-24栋

10

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8号

金钟熙华府

1-3栋、5栋

  办理流程

  上述清单的项目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请购房人(含已办理预告登记的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尽快共同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人若已领取开发企业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的,可前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也可委托开发商统一办理。登记费按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的标准收取。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我局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温馨提示

  不动产经依法登记才产生物权效力,不动产权证能有效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请购房群众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登记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申请登记内容准确无误。

  为进一步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证路径、缩短办证周期,对于购买已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预告登记,应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如在办证过程中遇到堵点或困难,欢迎拨打咨询电话及时向我局反映。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36776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