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登记动态

关于已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可办理转移登记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7-07 分享:


  为切实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持续巩固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开展“登记难”回头看工作,现将2025年以来已化解“登记难”项目且具备办理转移登记的清单公告如下:

  一、项目清单

序号

坐落

名称

栋号

1

中山市三乡镇金涌大道590号

金沙万象郡花园

27-30栋

2

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文华西路220号

华发观山水花园A3区三标段

10栋、19-21栋

3

中山市三角镇民安南路50号

旭日盛世园

1-4栋

4

中山市三角镇迪茵路1号

迪茵湖花园三期3组团

21栋、26-27栋、55栋

5

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南60号

凯盛广场

1-5栋

6

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北128号

天乙海岸名都三期天善湾

1-2栋

7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332号

宝龙世家花园一期

6栋、18栋

8

中山市东区沙湾路86号

天珺花园

11栋

9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393号

中山108君悦府

2-10栋

10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332号

宝龙世家花园二期

5栋、7-8栋

11

中山市南区圣都路1号

清华坊云星苑一区

3-7栋、19-21栋、34栋

12

中山市南头镇怡福路2号

葆熙园

3-5栋

13

中山市古镇镇同兴路92号

星灿花园

2-3栋、11栋、14栋

14

中山市古镇镇同兴路26号

和光雅苑

1栋、5-6栋

15

中山市坦洲镇环市南路131号佳景水岸花园

佳景水岸花园四、五期

36栋、38-39栋

16

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131号

伊泰华庭

1-2栋

17

中山市小榄镇宝诚路24号

森田阁

1-2栋

18

中山市小榄镇裕隆五路38号

尚选府

5栋

19

中山市小榄镇广成路35号

联祥花园三期

1栋

20

中山市小榄镇建华道88号

誉美花园一期

2栋

21

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0号

山水印象花园

10栋、15-16栋

22

中山市横栏镇顺兴北路40号

建城天逸园

1-2栋、5-7栋

23

中山市横栏镇西冲东路62号

华创轩

3栋

24

中山市横栏镇庆丰路1号之二

金尊府

1-5栋、7-9栋

25

中山市民众街道晟和路1号

晟和园

1-4栋

26

中山市民众街道阳光大道99号

万熙花园四期

16栋

27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4号

金溪珑泽花园

1-2栋、4-6栋、8栋

28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55号

澜溪泮岛花园

3-17栋、22-28栋、31-32栋、38栋、40栋

29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1号

翠悦园二期

4-6栋

30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0号

宇宏健康花城二期四段

38栋、40-41栋、43栋

31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憧憬路12号

林语花园四期

33-38栋、40栋

32

中山市石岐区延龄路8号

华侨商业城

1-8栋

33

中山市石岐区延龄路6号之一、8号之一

延龄阁

1-6栋

34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东路13号

江樾湾花园一期

3栋、5栋、8栋

35

中山市神湾镇海港村港业路28号

风景海岸花园(二期)

1-4栋

36

中山市神湾镇海港村港业路28号

风景海岸花园(三期)

1-4栋

37

中山市翠亨新区锦帆街4号

万滨前湾花园

3-6栋

38

中山市翠亨新区中准道76号

雅海花园二期

6栋

39

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27号

悦珑湾花园

3-7栋、10-12栋、15-17栋

40

中山市翠亨新区五桂路25号

臻湾府五标段

14栋、20-21栋

41

中山市翠亨新区清澜街7号

和筑左岸花园

8栋

42

中山市翠亨新区通汇街3号

雅深花园二期

3-4栋、6栋

43

中山市西区盈桂街32号

时方花苑

8栋

44

中山市西区悦记大街25号

方直彩云花园二期二标段

20-23栋

45

中山市西区金港路48号

美林假日花园金林苑

5栋

46

中山市西区街道升华路24号

升华花园

1-3栋

47

中山市阜沙镇聚福街16号

恒御景花园

1-9栋

48

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中路2号

格林尚坊花园一期

1-12栋、14-21栋

49

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81号

骏恒家园

11栋

  二、办理流程

  上述项目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请购房人(含已办理预告登记的购房人)尽快备齐办证材料后,与开发企业(法院已指定破除管理人的,联系破产管理人;属地政府已指定代办证主体的,联系被指定单位)共同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人已领取开发企业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的,可前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也可委托开发企业统一办理。登记费按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的标准收取。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我局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温馨提示

  不动产经依法登记才产生物权效力,不动产权证能有效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请购房群众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登记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申请登记内容准确无误。

  为进一步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证路径、缩短办证周期,对于购买已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预告登记,应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如在办证过程中遇到新增堵点或困难,欢迎拨打咨询电话及时向我局反馈。

  (咨询电话:8836776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