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实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现就我市全面推行该业务全程网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二、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二手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房屋买卖双方均为自然人;
(二)已在线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境内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申请;
(三)交易房屋无抵押、查封、预告登记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四)房屋所属土地为国有出让的非独用土地,房屋属于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商业或车位。
三、申请方式
登录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https://www.zsbdcdj.cn/zswwsq/#/home,以下简称“网办平台”,建议使用电脑访问),点击“我要办”,选定需办理的不动产,在登记事项中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即可进入线上办理流程。
四、准备材料
(一)买卖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件;
(二)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件;
(三)已完成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四)税务部门要求的涉税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在线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按以下流程完成全程网办:
(一)提交申请
1. 申请人或其授权人登录网办平台,如实填写交易双方及房屋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2. 买卖双方在线完成身份核验,通过电子签名、视频双录方式确认交易真实意愿。
3.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通过“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网办平台“我要查”栏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二)并联审核
业务受理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步开展并联审核。申请人按指引完成税费缴纳后,登记部门自收到完税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登簿发证
审核通过后,登记事项即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同步生成,申请人根据短信通知内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咨询电话
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60-88880484。
特此通告。
附件:1.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操作指南(个人版)
2.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操作指南(代填版)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