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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医疗信息电子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水平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1日

  随着电子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医疗信息电子化或部分电子化,早已成为现实。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医疗水平的提高,大大提高了抢救病人的时效性,同时也使病人的医疗费用下降。但是,医疗信息电子化发展水平不一,医疗单位之间的医疗信息的共享水平低。卫生行政部门虽然采取了医疗单位(二三甲医院)的检验结果、检查结果报告互认,开始了医疗信息共享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然而由于没有建立信息电子化,互通平台,医疗信息共享水平低,浪费医疗资源,不利于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减少病人的医疗费用的支出。
  目前我市医疗系统存在以下问题:
  1、各医疗单位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发展不够平衡,病历、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没有完全电子信息化;
  2、各医疗单位之间没有医疗电子信息化的互通平台,只有单位内网信息共享;
  3、医疗单位之间的病历、检查结果、检验结果等信息共享水平低;
  4、对患者的就诊信息了解不全面,影响诊治效果;
  5、重复检查、重复检验;
  6、医护人员书写的病历无法辩认。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我市结合医疗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
  1、制定医疗单位医疗信息电子化的管理条例,制订出医疗信息化具体内容、应用范围细则;
  2、提高医疗单位的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特别是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不高的医疗单位,病历书写电子化;
  3、建立在中山市、区、镇、社区医院的电子信息互通平台,各医院的医疗信息联网,随时可以查看;
  4、建立和编制每一个市民的就诊号(就医一卡通),取消医院自编信息条形码号及诊疗卡。
  5、取消一个医院一本病历的做法,方便就诊,减少患者负担。实行不管是社区门诊还是医院(包括甲级医院),病历本都应当是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