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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8日

  随着中山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山的人居质量也在飞速提升,我市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30多平方米,从“有得住”到“住得优”,中山人的居住状况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城市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市委市政府也一直把其作为一个工作重点,从1986年着手规划并实施安居工程。经过20多年的努力,也可以说, 中山城区特困家庭、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孙中山先生“居者有其屋”的理想正在逐步实现。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场的变化,与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中山城区楼价在去年猛升,对于相当数量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在城区置业的难度增加。
  按照国土资源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市的商品房成交均价为4022元/平方米,相对来说,我市城区的商品房项目在去年里楼价升幅过猛,现阶段基本上已经达到5000元/平方米以上。
  若以5000元/平方米计,一套80平方米的城区中高档商品住房,楼价在40万,6年家庭收入能购买到的家庭,则其家庭收入必须达到为6.67万/年,按一家3口来计,这种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必须达到约2.2万元,就是说,若以中山城区的楼价来衡量的话,一般的城镇居民在城区置业还是有难度的。
  相比困难家庭来说,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数量更大,如何加快解决这一部分“夹心”层——既不是困难家庭也不是富裕阶层——的居住问题,关系到和谐中山的建设,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提升中山城市形象,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值得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是全国性的问题,如果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一方面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因为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界定有难度,也不方便实际操作。
  在此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第一、可以借鉴其他城市推出限价房的经验,建设部分限价房小区。
  可以在城郊地带,辟出相应的地块,采取政府指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召集专家以及各界代表研讨制定适合中山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建筑解决方案,在限房价基础上竞拍地价,也可以考虑邀请有实力的品牌开发商来运作,政府在建筑规划、房型设计等开发上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建筑技术手段,降低成本,减免部分报建费等费用,建设一批质量可靠、方便实用的中小套型的限价房。
  因中低收入者群体的界定有一定难度,建议限价房在销售对象上设置一定的条件,尽可能的锁定在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上,譬如,城镇户籍人口、家庭第一次置业者等,确保解决一批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
  第二、引导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到主城区周边的镇区置业。
  现阶段,这些镇区的楼价一般在3000元/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的商品房楼价约24万,离中心城区繁华路段的(公交)车程一般在20-50分钟,通过进一步疏导交通,增加公交班次,为在城郊居住提供交通便利,缩短心理距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重视镇区楼盘的社区配套建设,尤其是学校、市场等,解决市民的后顾之忧。
  第三、引导城区繁华地段的二手房消费。
  城区中心地段有多个楼龄超过10年以上的大型社区,如竹苑、松苑、柏苑、东明花园等,这些社区的业主不少已再次置业,房子或出租或闲置,这些小区多地处旺地,周边配套成熟,生活工作非常便利,并且户型设计、园林绿化都不错,也有一定的物业管理。
  建议相关部门首先从观念上引导中低收入人群在此置业,构建“梯级消费结构”。首先,相关部门要营造良好的交易市场氛围,修正房产中介开设审批制度,加强交易监管力度,理顺对房产中介行业的管理脉络,要进行行业诚信的引导,建立诚信档案,对投诉、纠纷及时跟踪处理,定期公布不诚信单位,为二手市场增添市场信心;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针对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减免部分交易税费,可设置一定的条件,如家庭首次置业的城镇户籍人口,购买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力求把优惠的措施锁定在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再次,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房的管理,优化物业管理,对这些重点社区进行适度包装美化,引导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乐意在此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