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性质作用来看,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是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也是政府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公共产品、提供服务平台,肩负着重要的社会教育职能,肩负着我市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提升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因此,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能否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壮大,直接影响着我市未来的发展所需的后续人才。
2、从国家相关政策来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的精神,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要配套专门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中山市130多万常住人口,能够按照要求配套青少年活动场所的镇区很少,青少年强烈需求无法满足。
3、从我市周边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现在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年培训量2.5万人,已经饱和,但仍然无法满足广大青少年对优质校外教育的需求,现有的规模既无法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又无法与城市的发展和规模相适应,纵观周边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我们已经开始落伍了。
4、从全市的未成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社会对未成年人消极影响的活动场所数量增加,消极颓废的活动场所四处蔓延,当前,私人资本大量涌入青少年娱乐场所造成了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主体缺乏”,政府传统的教育角色由于吸引力的减弱没有显现出足够的影响力,各种各样的投资主体分别对未成年人灌输着各自的价值观念,但又难以形成主流文化,这直接造成了未成年人价值取向的多样化。目前不健康的活动场所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室一厅”以外,“网吧”的泛滥也对我市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相当程度的不利影响。
5、从我市青少年活动阵地现状来看,虽然各类活动阵地131所,固定资产总额仅5056.02万元,建筑面积71368平方米,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功能单一,项目单一,70%活动阵地基本上都有计算机学习培训班,60%没有多元化培训项目,弱化了自身的吸引力。
1、适时规划中山市第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这是社会的需求,青少年成长的需要,城市发展的需要。
2、借乘中山市进一步规划和完善新区的发展战略机遇,把规划第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工作一并纳入兼顾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