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大都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内以各类手段欺骗患者到一些资质较差的民营医疗机构甚至是非法行医点就诊,从中谋取暴利。目前这种“医托”现象在我市却有越演越烈的迹象,据市人民医院统计,去年以来,共发现20多起医托活动的现象,许多病人被骗后投诉和咨询现象不断增多。医托大多通过欺骗手段,通过“医院某某医生在外面开诊所或者某某教授有专医某某病的秘方在某诊所开诊”等谎言骗取患者到指定的地点就诊,然后骗取病人的钱财,极大地损害了医院和医生的形象,患者发觉被骗后往往会投诉无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和执法无法可依.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随着“医托”现象的不断增多,这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行为的危害也显得越来越大,受害的病人越来越多。病人往往在医托指定的就医点就诊时病情被夸大,又或者被告知服用该诊所所开的药物什么病都能治好等等谎言以便最大限度地骗取病人的钱财。医托这种现象不但使病人花了大钱,而且往往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对病人的生命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而且,许多医托就诊点为非法行医的地下诊所,由于不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它们的存在对病人的生命健康的胁威更加巨大。“病人就医陷医托“连环网” 5180元买来廉价草药”“小小胃病被诊断为胃癌3800元买来一堆清补凉”(出自健康网)等医托骗取病人钱财的报道屡见不鲜。医托现象我市媒体也偶有报道。可见,“医托”现象危害不浅。
但在打击医托方面,由于法律监管的空白,没有明确的法理依据,对于非法行医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只能依照1994年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1998年出台的《医师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而对于正规的医疗诊所只能给予教育警告。但对医托个人而言,根本没有法规可对他们进行查处。因此,目前我市医疗机构只能通过张贴些宣传资料提醒患者避免上当,或是增派人手在其行骗时予以制止,但由于缺乏法理依据,往往受到医托辱骂和打击报复,医院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若让这种现象继续发展,可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对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极大的障碍.除此以外难有其它有效的打击措施。
虽然打击医托的难度不少,但由于医托活动的猖獗,借鉴全国各地打击医托和取缔非法行医的措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应通过多部门的联合,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医托。
1、全面加强对全市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加深对医托危害的认识。
开展宣传教育应从三个层面进行,一个是政府监管部门,包括卫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加大对全市群众的宣传教育,比如通过公益广告向全社会群众进行教育。二是各镇区及厂企应加大对偏远村民、老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教育。三是各医疗机构要在院内全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这些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对医托危害的认识,提高警惕。
2、政府应建立和健全打击医托的法规或办法。
虽然法律的监管存在真空,但应尽快建立和健全有针对性的法规或办法,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比如对医托个人的查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多部门联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全面加大打击力度。
如参照全国其它城市的做法,通过公安局和卫生局联合发文和执法,对医托现象进行恫吓和加大打击力度,并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坚决取缔医托现象。
总之,为了病人的切身利益,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医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