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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制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引发了一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例如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我省北江镉污染事故,我市2006年底的鸡鸦水道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件,2007年4月的江苏太湖兰藻水污染事故等, 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环境保护体制受到挑战,环境治理、保护、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我市的工业企业虽然基本都建有环保污染治理设施,但由于有些企业对环境保护法制观念淡薄,以自身的经济效益为重,不考虑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出现设备少运行甚至不运行的闲置现象,环保设施开开停停,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投入不足,年久失修,设备老化,不利于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另外我市的环保执法部门人力有限,在线监控基本的设施及制度在环保部门的努力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在线监控设备由于成本等原因没有普及到每家污染企业,因此对企业环保设备的运营情况的监管可能产生漏洞,容易出现偷排现象,企业自身运营的环保设备一旦不正常运行,极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一旦事故发生,后顾堪忧,责任重大。 因此,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保障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实现,保障我市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尤为重要。

  一、 建议环保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我市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其环保治理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并达标排放进行现状评估,对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 对重污染高风险的企业结合在线监控,建立企业污染物总量排放配给制度,严密监控其污水产生总量和排放总量,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 建立我市环保设施统一运营管理监督制度。环保部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对环保设施统一运营进行科学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并建立完善的企业环保考核制度,对企业各项指标进行详细考核,统一运营行为实行 有偿监督管理, 通过市场化有偿服务的运作方式,保障企业排污能达标排放,避免出现环保污染事故。
  四、 采取环保设施技改及环保设施统一运营政府专项资金补助的方式,一方面扶持企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程度,开展清洁生产,中水回用,并有计划有步骤选择有较好基础的企业作为试点,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