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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城镇综合防灾系统,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本世纪以来,全国各地的极端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生命线系统事故频发,如SARS、禽流感事件,松花江、北江、太湖水污染事件,煤矿透水事件以及刚刚过去的南方冰雪灾害等等,突发性的防灾应急管理已经成为了目前国家及各级政府面临的热点民生问题,2006年 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充分表明了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视。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0年来,中山历届政府对我市防灾工作十分重视,政府各职能部门结合中山情况,大多建立了相关防灾应急预案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减灾成绩,如我市的"三防"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在保障我市的公共安全及生命线工作中,发挥了有效和积极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发展与防灾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据调查分析,我市防灾应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1)、单灾种防灾应急预案各自为政,缺少城镇综合防灾体系,2)、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加强;3)、镇区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健全,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有待提高;4)、工程设施的防灾情况底数不清,早期工程设施防灾能力不足,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与城市发展不适应;5)、灾害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6)、灾难防御的科技支撑有待提高;7)、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较薄弱,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尚不完善等。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创新,树立忧患意识,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现提出"关于建立我市城镇综合防灾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山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市应急办的建设,建立镇区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动镇区资源,分级管理应急工作,整合现有各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预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管理机制,解决部门间、镇区间的协调、联动问题。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我市城镇综合防灾应急系统;突出事先预防,进一步健全防灾信息管理与公布制度,灾害的风险度评估制度;建议建立独立的市应急管理网站,并与省应急管理网站对接。
  三、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议尽快组织编制我市综合防灾规划。
  四、发挥灾害保险作用,建立相关保险制度。发挥科技与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社会责任,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五、制度化的开展应急教育、培训管理,提高我市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