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府[2006]12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将我市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3%调整为18%,即年均下降3.89%,并规定以2005年单位GDP能耗数据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降低率的基数。200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78吨标准煤/万元,与广州市并列全省第六位。2006年,我市单位GDP能耗0.741吨标准煤/万元,居全省第五位,比上年下降5.23%,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第一年下降3.89%的目标任务。由于200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已处于较低水平,单位GDP能耗下降空间较窄,从我市目前产业结构现状分析,要在2010年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6396吨标准煤/万元,任务较为艰巨。
通过对我市2006年部分工业行业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2006年,我市生活消费耗能103.68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耗总量的13.62%,比上年增长11.95%。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能源需求量日益增加,能源的供应也将日趋紧张。但目前我们的许多企业和居民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观念还比较淡薄。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推广节能产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来抓。
2、坚决关闭规模较小、设备落后、污染大的火力发电厂。
2006年,我市共有火力发电企业和大的自发电单位12家,每万元产值耗能2.1吨标准煤,比全市规模以上平均水平(每万元产值耗能0.11吨标准煤)高出18.1倍。由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电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因此,对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的发电厂要加以改造,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污染,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对企业较小、设备落后、污染大的小火电企业,如菊明发电厂、中发电力有限公司、隆都发电厂等,坚决关闭。
3、关闭或转移污染大的印染厂。
2006年,我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00多家,其中,年耗能超过1千吨及以上标准煤的印染厂30家,每万元产值耗能0.65吨标准煤,比全市规模以上平均水平(每万元产值耗能0.11吨标准煤)高出4.9倍。建议有关部门对我市印染厂进行清理,除个别规模较大、效益好、节能排污工作达标的企业予以保留外,其余采取引导、鼓励、法律手段等办法分批关闭或进行产业转移,腾出空间,加快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