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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广东这两部新规正式施行!您的消费权益有了这些“新护身符”——《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解读与提醒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10-19 分享:

  核心提示:《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已于2026年7月31日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六大看点

  1.协同治理更清晰。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网信、税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谁监管谁维权,谁主管谁维权”的原则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协同共治,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2.网络消费乱象有硬约束。

  禁止大数据“杀熟”: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

  禁止以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评价等误导性方式展示消费者评价,禁止篡改、编造、隐匿评价,虚构点击量、点赞、打赏数据;

  自动续费、自动展期须在扣费前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告知,并提供简便的取消或变更途径;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因消费者拒绝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限制其使用基本功能;

  直播间使用AI生成人物图像、视频开展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标识并持续提示。

  3.民生痛点精准治理。聚焦预付式经营、教育培训、旅游出行、电信服务等投诉高发领域:预付款消费应订立书面合同、提供余额和交易记录便捷查询渠道,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的应提前三十日告知消费者;盲盒等随机销售须公示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禁止后台操纵结果;营业性文娱、票务应明码标价、设定合理梯次退票标准,不得在标价外加价销售,不得简单规定“概不退换”。

  4.“一老一小”倾斜保护。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有奖品、赠品的应当同时返还。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应当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未成年人方面,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社交等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合理限制单次、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并以醒目便捷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时间、权限、消费管理功能。

  5.外卖封口首次入法。餐饮服务经营者配送食品应当采取封口措施,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且便于辨识;未封口或封口损坏的,消费者有权拒收。

  6.维权救济更高效、更公平。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投诉后调解一般应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告知消费者。鼓励商场、超市、景区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绿色通道,鼓励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和在线纠纷解决(ODR);智能客服应当保留必要的人工客服渠道并简化获取程序。同时明确,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长期、反复、大量投诉、举报,对于明显超过必要、合理维权范围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处理。

  《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大湾区消费,维权不再“跨城奔波”

  这部全国首创的专项立法,将粤港澳三地十余年协作实践系统化、法治化,重点破解跨境维权难题:

  顶层框架:明确省人民政府统筹指导,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作、结合本地特色与港澳开展协作,并为协作提供必要保障;

  多元参与:省和九市消委会可与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签订协议、备忘录,开展跨境投诉调解、消费教育、维权业务合作,并可邀请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参与;

  九类联合行动:包括联合编制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举办合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消费调查、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教育、普法宣传和维权引导、发布提示警示、处理跨境投诉等;

  风险共治: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投诉热点和重大风险信息;开展跨境消费诚信共建互认,围绕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

  一键投诉、一网转办:支持省消委会依法建设、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推动实现登录平台即可一键投诉、一网转办;

  给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两点提醒

  致消费者:新规是您的“护身符”,但不是“万能钥匙”。遇到问题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12315,跨境消费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反映。注意留存合同、订单、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封签照片等证据。同时请理性维权,勿被“代投诉”“包退费”等名义诱导参与恶意投诉举报。

  致经营者:合规是最好的降本增效。请对照新规自查预付合同条款、自动续费提示、价格与评价展示、个人信息收集、老年与未成年人营销、外卖封口等环节,主动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守法经营的企业,会在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赢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