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中山市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指引》,紧扣全市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现状,细化全链条合规准则,系统规范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平台四类经营主体行为,助力全市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梳理整合现行监管条文,汇总形成77项合规细则。指引围绕入驻准入、商品选品、直播营销、售后服务全业务链条,按照经营主体、业务环节进行分类归纳,将法定监管要求转化为经营主体易懂,可对照、可自查的实操规范,切实打通合规制度落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该指引按照四大经营主体分类指导。其中:对直播间经营者,细化经营主体登记、账号信息公示、主播管理、选品审核、宣传规范、广告促销等全链条要求;对直播营销人员,指明从业要求、选品规范,列明违禁商品清单、宣传禁令与直播言行规范,筑牢个人从业合规底线;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从主播招募核验、合同签订、合规培训、合作方资质审查、选品风控等方面列明要求,压实机构管理责任;对直播平台,细化合规责任,督促平台配齐合规管理人员,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指引为抓手,持续深化直播电商全链条综合治理。一方面,不断完善合规配套服务,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有效指导;另一方面,以案促改,通过直播电商监测等智慧监管手段,大力治理直播电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指引,合规赋能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全市直播电商新业态行稳致远。
指引链接:
http://www.zs.gov.cn/zjj/gggs/content/post_2619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