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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世界计量日小科普——你的电子计价秤符合新规吗?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2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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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聚焦解决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突出问题,提高对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要求,提升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为计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规什么时候实施?适用范围有哪些? 

  《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2026年1月8日已正式开始实施。 《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2027年1月8日正式实施。 适用对象:最大称量≤100kg的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


新规要求,一步看懂

  1)开壳锁机 

  授权解锁:秤体外壳被非法打开即自动锁死,仅授权人员可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加装作弊程序等行为。 

  2)一秤一码 

  唯一可溯:每台秤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监管通过全国智慧计量监管平台联网核查,信息不符认定为假冒/无证产品,不得入市销售与使用。 

  3)三码一封 

  全程管控: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以及铅封必须要完整、有效,才能通过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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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规电子计价秤主要技术要求的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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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经营主体必做事项

  1)生产企业 

  按照《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加快产品技术升级,完善产品防作弊设计及唯一性信息标识管理,并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 

  2)销售企业 

  不得销售未获型式批准、不符合新规技术要求、身份信息缺失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或铅封破损的产品。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如实记录。 

  3)使用单位 

  立即全面自查:原有型号电子计价秤经检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规范采购更新:2026年1月8日起,新增/更换秤具必须选购符合新规的合格产品; 

  明确过渡期限:2027年1月8日起,所有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已在用合规网联电子计价秤,过渡使用期可延至2030年1月8日; 

  按时强制检定:主动送检,确保秤具在检定有效期内、量值准确可靠,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消费者监督指南

  图片1.png留意秤具强制检定标识、检定有效期、合规二维码,扫码可查检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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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电子计价秤形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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