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中山市消委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融入湾区协同发展大局,参与并推动了《广东省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消费投诉异地处置工作协议》《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湾区团体标准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标志着中山在构建跨区域消费维权新生态、参与制定湾区行业服务标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机制突破:从“互通”到“共治”,跨城维权实现“一站通办”
中山市消委会与深圳、广州、珠海等省内12个地级以上市的消费者组织携手,共同签署了《广东省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消费投诉异地处置工作协议》。此举标志着跨城消费维权从过去的“案件互转”正式迈入“协同共治”的全新阶段。
这一新机制构建了四大协同体系,旨在彻底打破地域壁垒:
1.诉求受理“一张网”:实现跨区域消费咨询与投诉的协同处理,消费者维权将不再受地域限制。
2.消费监督“一把尺”:联合开展消费监督,成果互认互推,确保监督力度在湾区城市间联动一致。
3.消费教育“一条线”:联动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共同提升湾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4.资源能力“一体化”:实现各地消委会维权能力共建与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优势互补。
协议的落地,意味着未来中山消费者在协议其他11个城市遇到消费纠纷,或将享受更为“丝滑”的维权体验,真正实现“一张网受理、无障碍转办、标准化处置”。
标准引领:从“事后处理”到“源头规范”,参与制定湾区共享充电宝团标

中山市消委会作为联合发起单位之一,与深圳、澳门等13地消费者组织,以及共享充电宝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召开《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湾区团体标准草案第一次研讨会。该标准是国内首个旨在规范共享充电宝跨境服务的团体标准。
研讨会聚焦消费者普遍反映的“充电慢、收费乱、归还不畅”等痛点,对产品安全、淘汰更新、借还流程、押金退还、客服响应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研讨,推动建立全域统一、透明规范的服务准则。
“机制创新”与“标准引领”的双轮驱动,为中山消费维权工作注入了新动能。下一步,中山市消委会将以更积极的姿态融入大湾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网络,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全力为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