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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山消委会联合调解!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万元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1-27 分享:

  夏女士长期在中山某美容馆做美容护理。2025年5月15日,该美容馆工作人员向夏女士推介眼角鱼尾纹医疗美容项目,夏女士当日通过微信支付费用1980元。5月25日,中山某美容馆工作人员邀约夏女士前往深圳开展上述鱼尾纹项目,由该美容馆相关负责人带队送至深圳某美容机构网点。然而,到达后该机构并未按约定提供鱼尾纹美容服务,转而向夏女士推销注射胶原去除法令纹项目。工作人员以效果图为噱头宣传,并称支付49800元可进行两次注射。中山某美容馆相关负责人在旁以其他消费者经历佐证,进一步打消夏女士的顾虑。夏女士随后通过支付宝支付49800元,当日接受了注射。

  首次注射后,美容效果未达预期。7月12日,夏女士按中山某美容馆通知前往深圳进行第二次注射,却被擅自转至深圳某美容机构的另一网点。工作人员称两处网点同属一家集团,随后联合中山某美容馆工作人员,以“仅注射胶原无法达到去法令纹效果”“不新增消费则此前49800元费用将全部白费”等说辞向夏女士进行推销,诱导其购买面部提升项目。夏女士起初明确拒绝,但对方既不安排二次注射服务,又持续进行言语诱导,夏女士无奈之下通过微信、支付宝分四次支付80000元购买该项目,并于当日在深圳某美容机构的关联场地完成手术。

  术后,夏女士脸部出现明显不适症状,经过恢复期后,美容效果仍无明显改善。此后,夏女士了解到,深圳某美容机构的相关网点曾因服务与宣传不符被多次投诉。2025年11月18日,夏女士前往核查发现,该美容机构部分网点提供服务时,相关经营许可证尚未生效。于是,夏女士向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中山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鉴于该消费纠纷涉及中山、深圳两地,第一时间将案件相关资料传递给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依据两地此前签署的《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消费投诉异地处置工作细则》启动跨区域联合调解机制。两地消委会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在两地消委会的共同推动下,夏女士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31780元。

  此次跨区域消费维权是深圳、中山两地消委会深化协作的生动实践。两地消委会打破地域壁垒,实现了投诉线索互通、调解资源共享、执法协作联动,为跨区域消费纠纷的高效化解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两地消委会将持续巩固合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协同维权机制,拓宽协作领域,为广大消费者构建更加安全、放心的跨区域消费环境,切实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