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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审核关!157户被取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10 分享: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年度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复核评估,进一步提升我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质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日对2024年认定的2315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信息审核工作,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予以取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已转型升级为企业的;

  2.个体工商户已被吊销、撤销或注销的;

  3.上一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

  4.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5.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6.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7.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9.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其他“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等。

  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数据校验、人工复核等方式,截至8月31日,共计157户不符合分型分类标准,目前已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进行取消认定操作,并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已取消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