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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践行“中山精造”精神——致广大企业家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9 分享:

企业家朋友们:

  中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制造业基础扎实,门类齐全,产业配套能力强,39 个工业大类中占据33个,拥有38 个国家产业基地、18 个省级科技专业镇,更有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8 个百亿级产业集群蓬勃发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山小家电、燃气具、灯饰、锁具、牛仔服装、红木家具等系列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深受消费者喜爱。低空经济、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等特色产业迅速发展,中山新十大舰队强势崛起,形势喜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业产品不合格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产品的合格率还不够高,影响了中山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为实现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打造质量过硬、竞争优势明显的工业产品,擦亮“中山精造”的金字招牌,特向全市企业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刻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到质量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和整体实力的综合反映,是企业长远生存的根基。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明确,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唯有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不懈追求、精益求精。

  二、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对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总局第75号、76号令),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在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同时,还应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织密织牢质量安全第一道网。

  三、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不仅影响企业的品牌和声誉,也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一个企业要想走得远、做得强,一定是对产品质量高度负责、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我们呼吁,广大企业家要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产品质量,不要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无底线的压缩成本,恶性竞争;不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我们希望,每一家企业都能做到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把“工匠精神”落到实处,确保交给消费者的每一件产品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值得消费者信赖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企业家朋友们,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中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从2024年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三年的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让我们携手共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践行“中山精造”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班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